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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银行关于成都自贸区支行网点现金尾箱
寄存、现金存取服务费项目的结果公示
我行关于成都自贸区支行网点现金尾箱寄存、现金存取服务费项目于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在采购公告载明的地点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并已于当日完成采购工作。
经谈判小组与该项目供应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行谈判后,确认最终成交结果为:在预算控制价20万元,按现金尾箱寄存、现金存取服务各5万元/年的单价,按年进行支付,合作期限为两年。
采 购 人: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382026546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