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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银行关于租赁拟筹建泸永江
融合发展示范区支行营业用房项目的结果公示
我行关于租赁拟筹建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支行营业用房项目于2022年5月20日10时00分在采购公告载明的地点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并已于当日完成采购工作。
一、经谈判小组与该项目供应商张强—泸县云锦镇锦绣路181号房屋产权人,房屋租赁面积为45.44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证为准)谈判后,确认最终成交结果为:租赁费用45元/平方米/月(含税价),税费各自承担,合同期限:5年。
二、经谈判小组与该项目供应商张学洋—泸县云锦镇锦绣路183号房屋产权人,房屋租赁面积44.93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证为准)谈判后,确认最终成交结果为:租赁费用45元/平方米/月(含税价),税费各自承担,合同期限:5年。
三、经谈判小组与该项目供应商泸州权锦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泸县云锦镇锦绣路175号、177号、179号、201号房屋产权人,其中175号房屋面积93.05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证为准)、177号房屋面积113.11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证为准)、179号房屋面积46.11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证为准)、201号房屋面积453.51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证为准)谈判后,确认最终成交结果为:泸县云锦镇锦绣路175号、177号、179号租赁费用45元/平方米/月(含税价),泸县云锦镇锦绣路201号租赁费用为35元/平方米/月(含税价),税费各自承担,合同期限:5年。
采 购 人: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0830-3101796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