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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本行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2020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6月8日上午9:00开始,预计会期半天
(四)会议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8号1号楼泸州银行1101会议室
(五)会议方式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本行已于2021年4月23日公告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持有本行约3.24%股份的股东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向本行董事会提议将一项债权后续处置方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临时提案涉及事项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告。
三、会议增加的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审议及批准本行按司法重整后的债权后续处置方案处置预计损失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该债权。
四、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和对相关议案序号做相应调整以外,本行于2021年4月23日公告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本次公告内容,若股东在2021年6月7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前交回2021年5月25日发布的第二份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若填写无误将视作该股东交回有效授权委托书。若股东没有向本行交回第二份授权委托书,则已交回的原授权委托书仍然有效及在允许范围内适用。对于原授权委托书上未载列的审议事项,持有原授权委托书的该股东的授权代表有权自行酌情表决。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补充通告和通函。
(二)本次会议议案资料存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各位股东查阅。
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8号1号楼
邮政编码:646000
联系人:黄女士,毛女士
联系电话: 0830-2670386/0830-3151390
传真:0830-3100625
电子邮件:ir@lzccb.cn
(三)本次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泸州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第二份授权委托书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