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3306次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二级资本债券付息公告
为保证泸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债券简称:17泸州商行二级,债券代码:1720001.IB)付息工作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泸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泸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二级资本债券;
(三)债券简称:17泸州商行二级;
(四)债券代码:1720001;
(五)发行总额: 人民币10亿元;
(六)债券期限:10年(5+5年);
(七)本计息期债券利率:5.50 %;
(八)付息日:2020年2月14日。
二、付息/兑付方法
泸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二级资本债券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付息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我行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事宜联系机构及方式
(一)发行人: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泸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会
联系电话:0830-3151390
传真:0830-3100625
(二)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梦兰
联系电话:010-60840881
(三)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部门:托管部 010-88170826/0827
资金部 010-88170231/0214
四、备注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