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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概述:

单位智能通知存款是指单位结算账户从签约之日起,每7天对满足标准的资金,按7天通知存款利率计付利息的对公存款业务。

适用对象:

适用于账户的平均余额在50万元以上的对公优质客户。

业务要点:

1、“通知存款子账户”的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超过部分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最低支取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留存金额不得低于起存金额。

2、从账户签约之日起,系统每7天对主账户内满足留存余额后符合规定的资金自动生成“通知存款子账户”。

3、“通知存款子账户”每7天结息一次,结息后本息全部转回主账户,同时“通知存款子账户”自动销户;当主账户内资金不能满足客户需求时,系统自动对“通知存款子账户”内的资金进行部分支取或销户,并将本息转回主账户。

4、主账户按积数计息法计付利息,按季结息,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结息时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止。“通知存款子账户”采用利随本清的结息方式计付利息,对符合业务规则的资金,按销户日挂牌公告的7天通知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通知存款子账户”部分支取时,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通知存款子账户”存期不足7天的,按销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申办流程:

1、客户须向开户行提交业务申请审批表,经审核通过并签订《业务协议》后方可综合业务系统中办理签约交易。

2、签约“单位智能通知存款”的对公结算账户设置主账户和“通知存款子账户”。

3、客户签约时自愿选择设定主账户的留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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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8号1号楼 蜀ICP备140046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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