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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规定,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向四川鑫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授信19,000万元(非循环额度),授信项下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综合授信期限12个月,授信项下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担保方式为保证。
二、交易对手情况
四川鑫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万元,注册地: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四十号楼1-7层,法定代表人陈健,经营范围为供应链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等。
四川鑫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我行主要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关联方,纳入本行关联方管理。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原则进行,价格不低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向四川鑫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授信19,000万元,占本行2023年3季度末资本净额1.30%,该交易事项为重大关联交易。
五、内部审批程序决议情况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四川鑫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授信19,000万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批。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向四川鑫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授信19,000万元的议案。董事潘丽娜女士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数9票,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全部独立董事均对四川鑫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授信业务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出具了独立董事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5日